2009年6月29日 星期一

吉打客家公會主辦 檳吉玻旅游景點及客家文化攝影比賽

吉打客家公會70周年會慶暨第六屆客家文化節 主辦
檳吉玻旅游景點及客家文化攝影比賽 
 
主辦單位 :吉打客家公會
協辦單位 :吉玻攝影公會
主要贊助者:
攝影主題 :檳吉玻旅遊景點(風光/古蹟)及客家風情。
比賽宗旨 :1.配合70周年會慶/大廈開幕暨承辦全國客聯代表大會
第六屆客家文化節。
2.鼓勵珍惜文化古蹟。
     3.趁客家文化節圖片展,同時展覽特出攝影參賽作品
讓各地鄉親一睹北馬風光/古蹟/文化及客家風情以促
進本區旅游業。
獎  勵 :冠 軍:1,000令吉及獎杯/獎狀/名貴獎品 
      亞 軍:800令吉及獎杯/獎狀/名貴獎品
      季 軍:500令吉及獎杯/獎狀/名貴獎
   優勝獎: 100令吉及獎狀(共10名)
幸運抽獎:每份參加作品將享有一次抽獎機會,鼓勵參加
          多份作 品,一人若參賽兩份作品則可抽獎兩次,
以此類推(以上各項預算不超過六千令吉,徵求
贊助或報效物資/幸運獎品) 
攝影題材 :1.吉打/玻璃市/檳城之歷史建築──通過照片將歷史痕跡以
藝術角度鏡頭捕抓留下。
2.吉玻檳三地旅遊景點─通過照片宣傳景點風光。
      3.北馬客家社群環境──通過照片描寫客家風情與文化,
宗祠會館/杰出人物/具客家特色的教育/宗教/民居等古蹟。
參賽規則 :
1.比賽公開于檳吉玻華裔居民,不論職業或業餘者均可參加。報名一律免費。
2.參賽者作品數額未限,每張照片須以8R(8"x10或8"X12")為標准的
彩色照片,并將相關底片一起呈上,以數碼相機拍攝的參賽作品
須沖洗8"x10"或8"x12"照片連同照片光碟CD(照片素質至少1.5MB或W2500XH2000pixels以上。隨作品一齊交卷。
3.參賽作品照片必須是專業相館沖印,不接受家庭式墨印機打印的相片。
所有參賽作品必須橐持原稿,不可經過電腦修改。  
4.鼓勵無數次參賽作品,唯冠亞季軍只限一人一獎
5.參賽作品/照片不可有破壞或詆毀個人或國家形象,任何所引起的法律
訴訟,參賽者須負責一切後果,主辦單位決不承擔。
6.所有參加作品須於2009年7月21日前呈交。成績將於客家公會慶典
一周前公佈。
7.評審團的決定為最後的決定,主辦當有權謝絕任何異議或上訴,
8.所有參賽作品的照片,底片及光碟都屬主辦單位所有,恕不歸還。
并有權把參賽及得獎作品當作任何用途,如复制,發表,展示,
作為宣傳或廣告用途,毋須通知或支付版權費給有關作品的原創者。
9.本參賽規則若未盡善之處,主辦單位隨時有權增刪。  
10.參賽作品應填好參賽表格連同作品及相關物件在截止日期前呈交以下
地點:
亞羅士打:
  A.日麗數碼彩色攝影沖印中心(吳瑞發 H/P.012-4759181)
    No.73,Jalan Langgar,05100,Alor Star ,Kedah.
B. FOCAL COLOR SHOP,(MrNg.H/P.013-4561111)
     Lot G33,Kompleks Star Parade,05200,Alor Star,Kedah
C. 吉打客家公會(歡迎電詢04-7339410 h/p019-4406136蔡泉興 )
加央:
   佳美數碼攝影沖印中心(電話:04-9768706詹榮隆)
   No.34,Jalan Medan,01000,Kanga,Perlis. 
   星洲日報檳吉玻各地辦事處。
 11.主辦當局將以電話,短訊,報章或書面通知得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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